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是聯合國於2015年制定的全球議程,旨在解決全球面臨的重大挑戰,SDGs 共有17 個核心目標,其中又涵蓋了169 項細項目標,指引全球共同努力、在2030 年之前建立更和平及繁榮的社會。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亞洲重要城市,香港亦有責任配合這些目標,同時平衡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當中涉及多個範疇,由消除貧窮、環境保育、健康、平等共融、勞工保障、應對氣候變化,以至建構永續經濟等,環環緊扣。除了政府的努力,企業、非政府組織(NGO)和個人又可如何發揮作用,參與可持續發展的實踐?
環境、社會、經濟 互相緊扣
提及「可持續發展」,不少人聯想起環保、減碳、保育等與環境相關的面向,但除了環境外,經濟與社會層面也十分重要。研究並任教可持續發展課題多年的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系主任 / 管理學系商業可持續發展中心主任盧永鴻教授指出,17 項目標涉及社會、經濟與環境範疇,理應平衡發展,惟不同國家或地區各有不同取向與需要,且要顧及優先次序與資源分配,難以同時實現所有目標。
以中國內地為例,經歷三十年的高速發展和大規模工業化,現正面對許多污染及生態受破壞等後遺症,故執行SDGs 時,國策自然也集中於環境範疇。然而,香港情況有所不同,雖然環保同樣重要,但程度上與內地有所不同,而香港社會正面對其他許多挑戰,也需要集結社會力量共同應對。
著力扶貧及創新
盧教授認為扶貧是香港較為重要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因本港並非福利國家,且貧富懸殊頗為嚴重,假如市民能共享繁榮,不用只顧為口奔馳,讓社會有更均衡及全面發展。此外,香港是知識型社會,不乏人才,惟缺少天然資源,也難以發展大型工業,因此亦應以創新作為另一重點目標,提升社會整體發展潛力,以期永續發展及培養社會韌性。
再者,企業的投入也是關鍵,現時SDGs 與「環境、社會和管治」(ESG)已漸趨融合和連結,例如企業著重負責任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從而減少浪費,最終改善環境。盧教授表示,根據多年經驗,無論是在商界推廣ESG、抑或在社會推動SDGs,均要明確向大眾展示相關舉措有何協同效應、影響和價值,不可只把SDGs 或ESG 當成一種責任,更不可因此影響企業盈利或降低生活水平。
對於本港社會福利界而言,各類型社會服務,改善弱勢群體生活質素,促進社會公平和公正,確保人人享有基本的健康、教育和社會保障等,這些目標早與SDGs 不謀而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業務總監譚穎茜博士表示,要達至可持續發展,關鍵在於協調經濟、社會、環境三個面向的平衡發展,其中,社福界正在著力推動及參與SDG 1「無貧窮」,SDG 5「性別平等」及SDG 10「減少不平等」等目標。
與此同時,極端天氣變得頻繁,香港也要有所行動, 而社福界就著SDG 13「氣候行動」須參與協助弱勢社群應對挑戰;在勞工就業方面,怎樣的經濟結構環境才可以讓不同階層的人士享有SDG 8「體面工作」;以及SDG 9「產業、創新及基礎設施」急速發展,如何回應潛在的數碼鴻溝?又如何藉著科技提升社會服務的效率? 上述問題值得深思與討論,更需要持份者共同設計及推行相應的解決方案。
社聯舉辦「S+ 高峰會暨博覽」
社聯將於5 月2 日及3 日舉辦「S+ 高峰會暨博覽」(S+ Summit cum Expo),提供「共議、共創」的機會。S+ 以「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為框架,聚集4,000 名跨界別持份者共議本地與區域性的社會議題。約140 間社福機構、社企及影響型企業將展示其回應社會問題的有效方案,期待S+ 能促進持份者協作(Synergy),為社會創效(Social Impact),以推動香港可持續發展(Sustain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