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會員資料及聯絡資料

各機構會員可委任二人為其確認的正式代表,其中一名必須為該機構的董事局或類似組織的主席(或其代表);另一名須為該機構的主管或高級職員(或其代表)。機構會員有權隨時更改其代表。此項委任及更改須以書面通知本會。

下載表格:

機構主管及聯絡資料更改表

機構會員正式代表資料更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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