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性暴力

發布日期: 2025-02-17

近年被起底、跟踪骚扰、假冒身份、港版A/B/N号房性剥削事件、大专院校偷拍、街头随机被泼洒不明液体等事件,时有发生。任何性/别的人都有机会遭受性暴力。影像性暴力的出现,正正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向受害人作出无预警、无止境,而甚至致命的创伤。

现时,香港未有就 「性暴力」 一词作出法例释义。针对影像性暴力行为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生效三年多,至今接获 1407 宗涉窥淫等罪行的相关案件,最终只有约三成四案件定罪。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指,上述立法反映本港于法例层面肯定受害人的经历,但目前受害人在求助过程中仍面临重重障碍。

部分公众、执法人员、前线工作者等支援者于理解「『同意拍摄』不等于『同意分享/散布』」的概念上落后于当下约会文化及现时法例。若支援者对拍摄私密照持负面的取态-并先入为主地认为「自愿拍摄」就是「行为不检」,往往会加深支援及处理个案过程中对影像性暴力事件之偏见,让受害人感到其性暴力经历属「咎由自取」。

研究性/别小众社群中影像性暴力经历的陈俊豪副教授指,影像性暴力对性/别小众人士造成严重的心理影响。 「性/别小众事主遭遇影像性暴力后,往往会加强隐藏自己的性倾向,避免遭受更多的歧视和伤害。同时,曾经历影像性暴力的人会较普遍出现抑郁和焦虑症状。他们经常感到自责,害怕私密影像随时被散布,这种持续的威胁感会造成沉重心理压力。」

面对看不见的暴力、法律有待完善、社会对性/别议题敏感度低,受害人与亲友应如何求救?

今期社联《社情》杂志有更详尽的资讯,请参阅:https://bitly.cx/9Uky(PDF版)、https://bitly.cx/4lCO(网页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