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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创新科技署推出「遥距营商计划」(计划),以支援企业采用资讯科技方案,在疫情期间继续营运和提供服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为计划的秘书处。

所有私营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法定机构和接受公帑资助的非政府机构[1])如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开业,并于提交申请时仍在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行业有实质业务运作,即符合本计划资助申请资格。没有商业登记证的社会企业可以提交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就本计划签发的「社会企业证明书」,以替代商业登记证。

注 [1]:指接受政府恒常资助而非一笔过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有关资助用作支付这些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作开支。恒常资助可能占有关机构收入的很大部分,或仅属小额的供款╱赞助,在有关机构的总收入中占一个很小的比例。

 

谁能申请「社会企业证明书」?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企业可申请「社会企业证明书」:

  1. 没有商业登记证;及
  2. 载列于社联编制的《社企指南》 获香港社会企业总会颁发社企认证

持有商业登记证的社会企业可以直接透过计划的网上系统提交资助申请,而毋须向社联申请「社会企业证明书」。

 

如何申请?

社会企业须于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至10月23日(星期五),透过电邮至[email protected]向社联豁下的社会企业商务中心(本中心)递交以下文件,并请于电邮主题标明「申请遥距营商计划 – 社会企业证明书」:

  1. 已填妥的申请表;及
  2. 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名单之证明状,及
  3. 如其母机构为接受政府恒常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其独立于母机构的法人地位的证明文件。

逾期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如欲取得「社会企业证明书」申请表或查询有关详情,请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 2864 2993与本中心联络(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六时,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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